各县(区)科技局,市直有关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汴科文〔2017〕195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封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》(汴科文〔2023〕64号)等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,优化服务流程,提高服务质量,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结项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范围
截止2024年12月31日,项目执行期满3个月未申请延期以及延期超过1年未验收的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,2019年(含)以前的项目不再受理(软科学研究2021年(含)以前项目不再受理)。
二、方式流程
(一)对有经费支持的项目,按照《开封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细则(试行)》(汴科文〔2023〕69号
)有关要求,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验收报告等材料准备工作,于2025年1月10日前,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。
(二)对无经费支持的项目,于2025年1月10日前,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结项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,报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。其中软科学项目需提供结项研究报告的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”检测报告(指定平台:中国知网),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不高于20%。
(三)2022年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,以及2023年科技攻关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制度,各主管部门可按照相关要求自主组织结项验收工作,项目验收结果及验收材料于2025年1月15日前,报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相关要求准备材料,严格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,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负责。对超过规定期限未提交验收材料的,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终止处理,项目验收结果视为“不通过”。
(二)各主管部门要重视项目结项管理工作,做好资料审核把关,做到立项项目应结尽结。
(三)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,终止项目财政资助剩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。同时对涉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将依据《开封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(试行)》开展调查并作出处理。
四、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
1.项目管理业务科室
工业科技科:负责工业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、重点研发专项、科技攻关项目,电话25957056,邮箱kfkjjh@163.com。
社会事业与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:负责社会发展和农业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、重点研发专项、科技攻关、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,电话25962367,邮箱kfkjjjcs212@163.com。
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:负责文化科技融合项目,电话25978383,邮箱kfkjjgxk@126.com。
科技人才合作科:负责科技开放合作、揭榜挂帅、科技人才、科技创新人才及创新型科技团队项目,电话25957359,邮箱dwjl2002@163.com。
规划政法科:负责软科学研究项目,电话25955592,邮箱kfkjghzf@163.com。
项目结项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(一式三份),加盖公章后报各主管业务科室。
材料报送地址:开封市八大街和安康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3楼。
2.科技项目平台统筹科:电话23865226,邮箱qycxhzk@163.com。
2024年12月4日